©南方日报 2016-03-01 (180)赞 (0)回应
官方 网站建设:企业、政府、学校网站建设、开发、运营,3D网页开发(广州13423640808,深圳13922266979,微信同号) *在线咨询
官方 全能网队:让企业内低性价比的网站运营/设计师下岗!每月最低仅需375元统一包起网站运营+编辑+设计+推广+服务器维护工作 *在线咨询
官方 丰业合作社:广东省级示范社,30多年原产地批发供应荔枝、圣女果、番石榴、火龙果等 #13922255007 *在线咨询 *填写收购意向
官方 场地租赁:廉江良垌水果收购场地/冷库/办公室租用 了解详情 #13542015105 *填写意向
本文来源于©南方日报,本站乃公益性发布
3月1日起,《广东省商事登记条例》(下称《条例》)将正式实施。这是继“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后,广东商事制度改革的又一重大进展。
“《条例》是全国首部商事登记地方性法规,其中不少内容在全国都具有创新性。”省工商局负责人表示,《条例》将广东商改探索的很多举措与成果以法律法规的形式固化下来,使改革更加有法可依。
作为登记注册窗口工作的负责人,省工商局直属局外资企业注册科科长黄晟的体会更为直接。在她看来,《条例》最新的亮点之一,是进一步放宽了名称核准。“以前所有公司都必须办理名称预先核准,现在简化了流程,除‘设立商事主体涉及前置许可事项的’以及‘企业名称核准与企业设立登记不在同一机关的’强制要求办理名称预先核准外,其他商事主体可以自愿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也就是说,现在新设企业,除了上述两种强制要求预先核名的情形,其他申请人可直接前往窗口递交申请资料,不仅省去了企业的部分工作,对窗口工作人员而言,也缓解了一定的登记压力。
而在名称预先核准的时限上,黄晟告诉记者:“核名原来的有效期是半年,现在缩短为3个月,最大限度地释放了名称资源,方便企业登记注册。”
粤人/粤机构/粤村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