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粤动态 > 发展通鉴

大湾区三年行动计划公布:前海扩容、深圳机场扩建、深港强强联合

©粤港澳大湾区门户网、南方日报、深圳新闻网   2019-07-05  赞  0回应

官方 全能站长:让企业内低性价比的网站运营/设计师下岗 *在线咨询

官方 场地租赁:廉江良垌水果收购场地/冷库/办公室租用 #13542015105 *填写意向


四、协同构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产业体系

32.配合国家编制实施粤港澳大湾区构建现代产业体系专项规划。(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33.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绿色低碳、生物医药、数字经济、新材料、海洋经济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围绕信息消费、新型健康技术、海洋工程装备、电子专用设备、高技术服务业、高性能集成电路等重点领域及其关键环节,实施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工程。以芯片设计为基础,拓展建立完整的集成电路产业链,加快建设5G试验网、“芯火”双创基地、超高清视频产业基地,推进打造新型显示“材料—面板—模组—整机”纵向产业链。(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大湾区内地各市)

34.打造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加快建设电子信息、汽车、智能家电、机器人、绿色石化五个世界级产业集群。以新型显示、新一代通信技术、5G和移动互联网、智能网联汽车、蛋白类等生物医药、高端医学诊疗设备、基因检测、现代中药、智能机器人、3D打印、北斗卫星应用等领域为重点,培育壮大一批新兴产业集群。(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大湾区内地各市)

35.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推动实施新一轮技术改造。大力发展智能制造,培育一批智能制造骨干企业和智能制造系统集成公共技术支撑平台。大力发展服务型制造,培育一批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和项目。大力发展绿色制造,创建一批绿色工厂和绿色园区。支持佛山深入开展制造业转型升级综合改革试点。(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大湾区内地各市)

36.携手港澳建设国际金融枢纽。支持广州建设区域性私募股权交易市场和产权、大宗商品区域交易中心,加快建设广州国际金融城。推动深圳依规发展以深圳证券交易所为核心的资本市场,推进深圳科技金融中心建设。推进澳门—珠海跨境金融深度合作,研究探索建设澳门—珠海跨境金融合作示范区。支持佛山依托广东金融高新技术服务区,打造现代金融后援服务基地。(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广东证监局、广东银保监局、深圳证监局,广州、深圳、珠海、佛山市)

37.大力发展特色金融业。在广州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研究设立以碳排放为首个交易品种的创新型期货交易所。加快推进深圳保险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支持在前海开展再保险产品和制度创新,研究推出巨灾债券,创新发展航运保险、物流保险、融资租赁保险、邮轮游艇保险、跨境电商保险等业务。(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广东银保监局、广东证监局、深圳银保监局,大湾区内地各市)

38.有序推进金融市场互联互通。推进跨境电子支票联合结算、跨境电子账单直接缴费、支付工具跨境使用等金融服务创新。推动建立大湾区金融监管信息共享机制,完善创新领域金融监管规则,建立大湾区金融监管协调沟通机制。推动出台扩大大湾区内人民币跨境使用规模和范围的具体措施。依托全省金融资产交易平台,构建服务大湾区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和流转的金融基础设施平台。(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广东银保监局、广东证监局、深圳银保监局、深圳证监局)

39.推进大湾区保险合作。探索粤港澳大湾区保险服务中心建设。支持大湾区保险机构开展跨境人民币再保险业务。推动粤港澳保险机构合作开发创新型跨境机动车保险和跨境医疗保险产品,落实港珠澳大桥机动车辆保险安排,支持粤港澳保险业协同为跨境出险的客户提供查勘、救援、理赔等后续服务。(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广东银保监局、深圳银保监局)

40.构建现代服务业体系。加快发展数字创意、智慧物流、现代供应链、人力资源等高端生产性服务业。建设珠三角工业设计走廊、广东工业设计城、军民融合创新设计服务中心。

积极发展数字经济和共享经济,促进粤港澳动漫游戏、网络文化、数字文化装备、数字艺术展示、数字印刷等数字创意产业合作。依托港澳会展资源优势,联合引进国际知名展览品牌和配套服务企业,做强做大会展经济。推动电子商务和快递物流协同发展,大力发展第三方物流和冷链物流,携手港澳建设国际物流枢纽。

引进港澳发达成熟生活性服务业,促进生活性服务业向精细化和高品质转变。到2020年,大湾区内地现代服务业占比为60%以上。(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

41.大力发展海洋经济。推动海洋电子信息、海上风电、海洋高端智能装备、海洋生物医药、天然气水合物、海洋公共服务等海洋产业发展。加快省海洋实验室建设。打造集海工装备和海洋资源开发与应用于一体的海洋产业集群。支持深圳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加强海洋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省自然资源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广州、深圳市)

五、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42.配合国家编制并实施粤港澳大湾区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省生态环境厅)

43.强化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制定挥发性有机物总量控制指标审核及管理办法。全面完成工业涂装、印刷、制鞋等重点工业企业低挥发性原料改造。大力推进燃煤锅炉和窑炉清洁能源替代,推进重点行业“煤改气”。加强“车、油、路”统筹,加快推进机动车污染综合防治,提前实施机动车国VI排放标准。优化大湾区空气监测网络,联合开展VOCs(挥发性有机物)在线监测。到2020年,大湾区内地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90%,PM2.5浓度年平均值不超过34微克/立方米。(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大湾区内地各市)

44.统筹陆海水环境综合整治。实施重要江河水质提升工程,实施东江、西江及珠三角河网区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推进深圳河、广佛跨界河流、茅洲河、淡水河、石马河、东莞运河等流域综合整治,到2020年,基本消除大湾区内地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推进珠江口近岸海域综合整治,大力整治不达标入海河流。到2020年,大湾区内地城市污水处理率达95%。(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大湾区内地各市)

45.加强固体废物和土壤污染防治。将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要求纳入城市规划和供地管理。开展受污染土壤的治理与修复示范,实施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严厉打击非法转移倾倒固体废物行为。加快建设一批水泥窑协同处置工业固体废物项目。加快大湾区内地的固定污染源排放许可制全覆盖,全面落实排污单位主体责任,强化证后监管和处罚,实现“一证式”管理。推进大湾区共同研究探索垃圾焚烧处理。(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大湾区内地各市)

46.打造生态防护屏障。加快建成珠三角国家森林城市群,推进珠三角绿色生态水网建设,建设一批国家级、省级湿地公园和森林公园。强化与港澳水生态环境领域合作。建立健全海岸线动态监测机制。加强现代化海洋牧场建设。推进“蓝色海湾”整治行动。开展滨海湿地跨境联合保护活动。建立入海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到2020年,大湾区内地森林覆盖率达到52%。(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大湾区内地各市)

47.完善区域环境保护合作和污染源管理制度。建立大湾区环保交流合作机制与平台。实施环保信用评价和环境违法企业“黑名单”制度。推行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行动。(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大湾区内地各市)

48.建设绿色发展示范区。建立大湾区绿色低碳发展指标体系。推广碳普惠制试点,推动粤港澳碳标签互认机制研究与应用示范。推进低碳试点示范,实施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试点项目。推广绿色消费,倡导绿色居住、出行。加强城市绿道、森林湿地步道等公共慢行系统建设。(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大湾区内地各市)

49.推动湾区经济绿色转型。完善主体功能区产业政策,对涉及落后产能、设备、工艺的项目一律实施禁入。开展造纸、印染、制革等高污染行业清洁化改造。推进粤港清洁生产伙伴计划,推动节能环保产业基地建设。实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动生产企业落实废弃产品回收责任。(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大湾区内地各市)

六、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优质生活圈

50.推动大湾区高等教育合作。支持香港科技大学、香港城市大学、香港大学(医学院)、香港中文大学(医学院)、澳门科技大学落户广东。鼓励粤港澳高校开展相互承认特定课程学分、实施更灵活的交换生安排、科研成果分享转化等方面的合作交流。建设国际教育示范区。建设高水平民办应用型本科高校,推动高起点创建大湾区大学,创新办学机制。扩大广东高校对港澳招生规模。(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大湾区内地各市)

51.鼓励港澳青少年到内地学校就读。支持建设港澳子弟学校或设立港澳儿童班并提供寄宿服务。制定在粤就读持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学生与内地学生享受同等的交通、旅游门票等方面优惠政策。完善跨区域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就学政策,推动实施平等接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确保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顺利在流入地参加高考。(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港澳办)

52.推进大湾区学校互动交流。鼓励三地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参与姊妹校(园)缔结计划。争取国家支持与港澳共同制定粤港澳大专(副学位)学历分批实施互认方案。落实港澳居民到广东考取教师资格并任教政策规定。(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53.建设粤港澳人才合作示范区。率先实施更优人才居留政策,在大湾区内地先行先试技术移民制度,缩短外籍人才申请永久居留的审批期限。完善外籍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广东)人才港。推进建设广州、深圳等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加快江门人才岛、全国博士后创新(江门)示范中心建设。(省委组织部,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公安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江门市)

54.推动解决个人所得税差额问题。对在大湾区内地工作、符合一定条件的境外(含港澳台)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配合国家制定个人所得税税负差额补贴政策措施。(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大湾区内地各市)

55.推进文化遗产弘扬和保护合作。加快建设一批文化遗产保护项目。推进粤港澳等地海上丝绸之路重点史迹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加强粤港澳在弘扬岭南文化独特魅力方面的合作,挖掘保护富有岭南特色的建筑物。推动岐澳古道与世界文化遗产澳门历史城区步行系统的连接,构建大湾区文化遗产游径系统。(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大湾区内地各市)

56.推动文化产业发展。完善大湾区内地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文化创意产业体系。支持做强做大广州文化产业交易会。推动建设影视文化和音乐产业基地,探索中外合作摄制电影片相关审批绿色通道。推进大湾区内地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及创意设计等产业发展。(省委宣传部,省发展改革委、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广电局,大湾区内地各市)

57.推动文化交流。加强与港澳在广播影视生产、演艺人才交流等方面的合作。支持建立大湾区演艺联盟。便利艺术院团在大湾区内跨境演出。支持广州岭南文化中心和对外文化交流门户、江门华侨华人文化交流合作平台建设,支持中山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孙中山文化资源。支持广州、佛山、中山共建世界美食之都,加快推进“粤菜师傅”工程。(省委宣传部,省发展改革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广电局,大湾区内地各市)

58.推进体育合作。联合港澳打造一批国际性、区域性体育品牌赛事。加强香港与广州从化无规定马属动物疫病区在进出境检验检疫通关等领域合作,推进马匹运动与相关产业发展。(省体育局,省发展改革委、省港澳办,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广州市)

59.加强粤港澳青少年交流。支持“粤港澳青年文化之旅”、香港“青年内地交流资助计划”和澳门“千人计划”在大湾区内地实施。共同组织开展粤港澳大湾区香港/澳门青年实习计划、青年同心圆计划、澳门青年到深圳实习及就业项目等活动。开展粤港澳青少年研学旅游合作,举办“港澳青少年国学夏令营”“粤港澳青年文化之旅”“粤港澳大学生岭南文化研修班”“香港青少年国防体验营”等活动。举办大湾区青年高峰论坛、粤港澳台暨海外华裔青少年文化交流等活动。(省港澳办,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体育局,团省委)

60.发展邮轮游艇旅游。支持利用大湾区海岸线资源发展帆船、冲浪、海钓、潜水等滨海体育休闲项目。推动广州、深圳建设中国邮轮旅游发展实验区,进一步增加国际班轮航线,探索研究简化邮轮、游艇及旅客出入境手续。争取逐步简化及放宽大湾区内地邮轮旅客的证件安排,研究探索大湾区内地邮轮旅客以过境方式赴港参与全部邮轮航程。推动粤港澳游艇自由行有效实施,探索在合适区域建设国际游艇旅游自由港。(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体育局、省港澳办,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大湾区内地各市)

61.发展滨海和乡村旅游。建设贯通潮州到湛江并连接港澳的滨海旅游公路,建设一批滨海旅游度假区、滨海特色风情小镇。联合开发粤港澳“一程多站”旅游精品线路。探索以旅游等服务业为主体功能的无居民海岛整岛开发方式。探索开通香港—深圳—惠州—汕尾海上旅游航线。实施产区变景区、田园变公园、劳作变体验、农房变客房“四变工程”,拓展农业农村的休闲、康养、观赏等功能。(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

62.便利港澳居民就业创业。完善取消港澳居民来粤就业许可制度配套政策措施。推动在粤就业的港澳居民同等享受各类就业创业补贴政策。推进完善港澳居民报考内地公务员的操作细则。制定港澳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参加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实施办法。鼓励港澳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委组织部,省港澳办)

63.打造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编制并实施加强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建设实施方案。在深圳前海、广州南沙、珠海横琴建立港澳创业就业试验区。鼓励社会资本探索设立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金。

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广东)创新创业孵化基地、深港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前海深港青年梦工场、南沙粤港澳(国际)青年创新工场、横琴·澳门青年创业谷、佛山港澳青年创业孵化基地、中山粤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合作平台、中国(江门、增城)“侨梦苑”华侨华人创新产业聚集区、东莞松山湖(生态园)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惠州仲恺港澳青年创业基地等建设。推动建设粤港澳大湾区青年家园。(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港澳办、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团省委,大湾区内地各市)

64.密切医疗卫生合作。支持推动港澳医疗卫生服务提供主体在珠三角九市按规定以独资、合资或合作等方式设置医疗机构,便利港澳医师注册执业。建立疾病预防和控制的联动机制。建立区域内重症传染病人会诊机制,完善紧急医疗救援联动机制。(省卫生健康委,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65.放宽使用港澳药品及医疗器械限制。推动放宽港澳医疗卫生服务提供主体使用境外药品及医疗器械等有关限制,并逐步在大湾区内地所有医疗机构和医师中推广。(省市场监管局,省卫生健康委)

66.深化中医药领域合作。支持大湾区内地科研机构联合澳门中药质量研究国家重点实验室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中药检测中心,共同建立国际认可的中医药产品质量标准。(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

67.加强食品食用农产品安全合作。完善港澳与内地间的食品安全溯源体系,推进追溯平台对接。建立食品安全信息通报、案件查处、应急联动等机制。高水平打造惠州粤港澳绿色农产品生产供应基地、肇庆(怀集)绿色农副产品集散基地。(省市场监管局,省农业农村厅,惠州市、肇庆市)

68.推进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衔接。推动进一步完善在粤就业港澳人员参加社会保险有关政策,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持有居住证的港澳居民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政策。推动港澳在我省实施异地就医费用结算,增加在粤试点医院数量,直接结算港澳居民在试点医院的医疗费用。研究建立粤港澳跨境社会救助信息系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民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医疗保障局,大湾区内地各市)

69.支持养老机构建设和养老产业发展。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港澳投资者在珠三角九市按规定以独资、合资或合作等方式兴办养老等社会服务机构。推进广州、深圳、佛山、东莞、江门等地开展国家级医养结合试点工作。(省民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卫生健康委,大湾区内地各市)

70.完善便利港澳居民在大湾区内地购房(租房)政策。(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71.深化社会治理合作。支持大湾区内地九市的区(县)与香港、澳门片区、堂区建立结对交流机制。在大湾区内地港澳居民比较集中的城乡社区,拓展社会综合服务功能。建立大湾区社会治安治理联动机制,加强粤港澳警务合作交流。建立粤港澳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联动机制和应急协调平台。(省委政法委,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应急管理厅、省港澳办,大湾区内地各市)

赞助商连接
广东世望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百度搜寻:《大湾区三年行动计划公布:前海扩容、深圳机场扩建、深港强强联合
如本文侵权,请把本文相对应的原创链接及文章作者证明发至邮箱service@yuetol.com,核实后本站即删除。



网友回应 更多回应(0) 进入可赞踩

发表回应
默认免登陆匿名发表
   

粤村镇点击此处一分钟即可智能化为您的村/镇 开通「某某村之窗」!其他类型注册:粤人 | 粤机构 | 公司
相关内容


推荐粤企/电商/项目

进入:粤之窗 | 联盟粤企 | 联盟项目 | 电商中心

  • lanisky® 推荐服务
  • 翘楚商务:华夏多翘楚,天涯若比邻!欢迎免费入住,免费建立官网,免费进行商务推广,与数以万计的企业做邻居!马上入住>>
  • 商业互联:拉尼亚凯亚商业联盟是免费拉拢全星系商业机构的联盟,未来的愿景是实现亿级机构互通,进行星际产业资源整合!马上入住>>
廉江市丰业种植专业合作社